贝瑞基因(0007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贝瑞基因贝瑞基因(SZ:000710)2025-12-09 20: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 - 选聘文件应包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等内容[7]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每次选聘有效年限为3年,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0] 改聘与更换 - 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5]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及变更原因等[15]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连续两年或多次变更等[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16] - 董事会可对违规责任人通报批评[17] - 股东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或纪律处分[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 文件保存 - 对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