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3010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邵阳液压邵阳液压(SZ:301079)2025-12-09 21:03

第一条 为加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 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