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018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3]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董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工作安排 - 下设工作组,成员为董办人员[9] - 董事会秘书任秘书,缺席选工作组成员担任[10] 职责权限 - 研究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并提建议[9] - 依据法规和章程研究方案,决议提交董事会[11]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形五日内发通知,提前五天发全体委员[14]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借助通讯设备参会视为亲自出席[19] - 可通讯表决并传签决议[21] 其他规定 - 董事评价或讨论报酬时应回避[22] - 会议记录妥善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