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018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会议召集与举行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五天内召集会议[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决议与履职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2次未履职视为不能履职[11] 议事规则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13] - 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会议召集与举行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五天内召集会议[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决议与履职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2次未履职视为不能履职[11] 议事规则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13] - 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