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6039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醋化股份醋化股份(SH:603968)2025-12-10 16: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6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8]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29][3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4] 公司支持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并安排考察[36]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37]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37]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并保障知情权[42]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44] 其他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44]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给予适当津贴并报销费用[45]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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