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75.2983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375.2983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况,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84]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29]
中环环保(30069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