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交易,指标负值取绝对值计算[7]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8]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财务资助与会议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2/3以上董事同意,达股东会权限需提交审议[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董事会,董事长5日内召集[15]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5] 会议议题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定,临时由提议者提,属职权范围不得拒绝[16]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一人一票表决[20] - 临时增议题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董事不参与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过半数可举行,不足3人交股东会[21]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对外担保2/3以上且全体过半数,发行新股2/3以上[24] 人员聘任与事项审议 - 总经理等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9] - 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上报董事会,必要时评估,需股东会审议的由董事会提交[29]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与股东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3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2] - 议事规则发布于2025年12月10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