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中环环保中环环保(SZ:300692)2025-12-10 16:3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8]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9] 会议召开与表决 - 2/3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 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0] 会议相关规定 - 记录至少保存10年[9] - 可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8] 职权行使与意见发表 - 行使特定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6]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10] 公司支持 - 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