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9]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相关原则[2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召开[22] 决议形成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9]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0]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34] - 部分情况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35] - 会议记录含相关内容及表决票数[36] - 董事签字确认决议和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9] - 决议公告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保密[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41]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解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