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新策略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5]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5]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选举董事人数[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6]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超应选董事人数选票弃权[7] - 当选董事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8]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再选举[9]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需第二轮选举[9]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