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切实保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