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0]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机制、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机会均等、诚实守信等[7]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等[9]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0]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0]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说明会,时长不少于2小时[11] - 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发布[21] 责任人与部门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工作[13]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18]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沟通渠道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工作时间接听[14]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与投资者交流,处理相关信息并刊载重要问答[25] 纠纷解决与沟通 - 公司建立与投资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8] -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通过上证平台沟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