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等 有关规定,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指在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