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作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 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其 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 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