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新城市新城市(SZ:300778)2025-12-10 18: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10] 议案提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15]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7]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书面通知[21] 延期要求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表决[28] - 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2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2]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33]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34] 决议执行与规则修订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6]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38] 规则说明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或不含本数[41] - 规则为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41]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41]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