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城市 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 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