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 度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