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新城市新城市(SZ:300778)2025-12-10 1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 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交易应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未达董事会审议下限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6]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金额适用规定,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6]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依金额适用规定,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6] - 预计当年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6]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0]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2] - 向关联方高溢价购资产或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不佳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33] - 公司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关联交易审议决定[21] - 拟部分或全部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以相关金额之和为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义务[28] - 因累计计算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仅提交本次交易并披露前期交易[28]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章程执行,有不同规定适用新规并修改制度[3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时同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