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河北建投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43%的股权[4][40] - 公司持股曹妃甸公司51%股权,河北建投持股29%,曹发展持股20%[44] - 公司持股河北燃气55%股权,河北建投持股45%[45] 合同协议 - 接收站使用协议自2023年8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2年12月31日[3][5][6] - 管输服务合同和天然气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3] - 新能供应链与曹妃甸公司2025年12月10日订立《天然气管 道输送服务合同》[47] - 公司与河北燃气及曹妃甸公司2025年12月10日订立《天然气服务框架协议》[47] - 新能供应链与曹妃甸公司2023年6月30日订立《接收站使用 合作协议》[47] 服务量与采购量 - 唐山LNG项目二阶段投产前,新能供应链每年享不超255万吨(约35.7亿立方米)服务量权利,投产后每年享不超510万吨(约71.4亿立方米)服务量权利[7] - 集团与海外第三方约定直至2037年每年约100万吨(约14亿立方米)LNG采购量[13] - 预计新能供应链未来三年最高天然气管道年度输送量达14亿立方米[23] 交易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接收站服务年度上限3.3亿元,实际交易1.6亿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接收站服务年度上限7.9亿元,实际交易4.22亿元[10]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接收站服务实际交易3.80亿元,年度上限11.9亿元[10] - 预计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两年度,接收站服务年度上限分别为6.06亿元和7.08亿元[11] - 截至2023年、2024年、2025年10月31日,曹妃甸公司向新能供应链收取服务费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0.26亿元、0.5亿元、0.19亿元,年度上限分别为2.0亿元、4.0亿元、4.0亿元[19] - 预计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曹妃甸公司向新能供应链收取服务费年度上限分别为0.44亿元、0.65亿元、0.97亿元[2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北燃气采购LNG年度上限7.5亿元,实际交易6.62亿元;服务收费年度上限4.2亿元,实际0.20亿元[3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燃气采购LNG年度上限9.28亿元,实际交易6.46亿元;服务收费年度上限5.25亿元,实际1.51亿元[3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河北燃气采购LNG年度上限7.5亿元,实际交易0;服务收费年度上限5.25亿元,实际1.29亿元[33]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河北燃气采购LNG年度上限分别为4.448亿、4.818亿、5.189亿元[34]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服务收费年度上限分别为1.852亿、1.902亿、1.952亿元[34] 价格费率 - 河北省发改委对唐山LNG接收站气化服务费批复指导价格上限为0.33元/立方米(含税)[13][29] - 管输服务费率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含税),按实际运输距离收费,政策变化时相应调整[17] - 河北燃气采购LNG价格参考同期东北亚LNG现货到岸价,高于4.04元/立方米(约15.85美元/百万英热)可协商[28] - 2025年10月东北亚LNG现货到岸价均价为10.95美元/百万英热单位[28] - 其他省份相关燃气企业储气能力费用约为每年每立方米0.5 - 1元[29] - 曹妃甸公司按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含税)费率收服务费,另一附属公司按0.152元/立方米(含税)费率收河北省内管道输送服务费[31] 其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累计运营管线9944.68公里[35] - 接收站使用等协议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适用最高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须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可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40] - 曹欣等4人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回避投票[41] - 公司是华北领先的清洁能源公司之一[42] - 新能供应链是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从事管道气、LNG销售业务[43] - 曹妃甸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成立,投资开发唐山LNG等项目[44] - 河北燃气于2018年12月3日成立[45]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H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