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担保审批权限 - 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批,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11] - 超总资产30%担保需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1] - 对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2] - 其余对外担保授权董事会,2/3以上董事审议且全体过半通过[12] 董事会表决规则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2] - 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2] 担保额度限制 - 累计担保总额不超公司总资产[18] - 同一被担保人累计不超总资产40%[18] - 单项担保额不超总资产20%[19] 担保对象条件 - 可为符合六项条件主体提供担保[19] 不得担保情形 - 不为高风险投资项目担保[19] - 申请人主体不合法等多种情况不担保[19][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