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6] 任期与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4] - 特定情形主任5日内召开临时会议,召开前1日通知,经同意可豁免[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表决与报告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口头表决[18] - 所有委员签字的书面决议书与会议决议同样有效[18] - 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22] 其他规定 - 休会期间公司高管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报告并建议开会[2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5] - 文件属核心商密,传播须经书面允许[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