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临时股东会应两月内召开[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0]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两日公告[12]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股东会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用累积投票制[18] 股东会决议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3] - 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3]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两月内实施[22] 公司与日期 - 公司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 - 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