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前五天通知[17] - 三种情况之一时七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天通知[17] 会议举行条件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7] 主要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内部审计工作等八项[7][8] 履职相关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表决规则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全部议案审议完后逐项表决[19] - 投票表决,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利害关系委员回避[19] 决议生效 - 决议经与会委员签字后生效,可用传真方式,未开会但全体签字书面决议等同效力[19] 会议记录 - 审计部记录并报送证券法务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通报与保密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最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0] - 出席会议委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或内幕交易[21] 规则实施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