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或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13]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13]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比未达0.5%、与关联自然人未达3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1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17]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出重新履行[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19] - 签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9] 其他规定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20]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或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等执行[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3] - 制度“以上”含本数[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