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规则 - 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0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个工作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0个工作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东会变更与合法性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合法性出具意见[23]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则依次由副董事长、董事等主持[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及前次年度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2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1] - 提出新的分配提案,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十日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日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会提出[32] - 公司年度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提案人提出的临时提案应至少提前十日由董事会公告[32] 提案审核与说明 - 董事会对股东提案审核遵循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33] - 提案人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应说明详情,按规定需评估等的,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33]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在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34]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提案,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34] - 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提提案,除向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需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及董事会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类股东、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3]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事项时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表决结果与记录 - 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股东仅对部分议案投票,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46] - 股东会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并载入会议记录,主持人对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可组织点票[47] - 董事会应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涉及商业秘密除外[47]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8] 决议公告与披露 - 董事会根据情况决定股东会相关事项是否公证[49] - 股东会结束当日,公司董事会报送决议文稿等资料并披露公告[4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等内容[4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49] - 公司通报的重大事件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50] - 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报刊和网站披露股东会决议等信息[50]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其他表述不包括[52]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52]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解释,修订需股东会批准[52]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股东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