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魔芋(92027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4][35]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是关联方[7][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7] 审议范围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除担保)超30万元且不在股东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除担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不在股东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披露[20] - 公司应在关联交易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4] - 每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3]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23][24]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多种原则[27][28][29]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向董高人员借款及向关联方提供资金[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