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魔芋(92027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聘期1年,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连续聘任原则不超8年,超8年需经相关程序及独董认可,不超10年[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5] 审计费用与聘任 - 审计费用变化超20%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6] - 应在规定时间完成新会计师事务所聘任[18]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及时通知[18] - 审计委员会督促审计机构遵守规范[20][21]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2] - 有分包转包等行为不再选聘[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2月10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