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00271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
岭南股份岭南股份(SZ:002717)2025-12-10 20:16

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1,679,303,931元修订为1,820,233,558元[2] - 已发行股份数由1,679,303,931股修订为1,820,233,558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1]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重大事项[13]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等事项[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6年[3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2][33]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37]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6]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以现金分配股利,每年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5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6] - 公司作出合并等决议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6][5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