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董事与高管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董事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间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董事停止任职情形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停止担任公司董事[5] 离职后相关要求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等[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1] 追责决定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