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2] - 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1]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1]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0] 专门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20] - 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0] 其他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2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浙江建投(0027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