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任职限制与时间规定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等情况不能担任[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解聘情形与职责范围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9]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1] - 应签订保密协议,任期及离任持续保密[11] - 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