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2/3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8][17] - 定期及临时会议会前3日(不含当日)发通知[24] - 需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超半数同意有效[18][19]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1]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12] 其他 - 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等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条件,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十年[21]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