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鹏欣资源鹏欣资源(SH:600490)2025-12-10 20:48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 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 明下列事项;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