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7][8][9] - 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代替正式信息披露[9] 工作方式 - 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及时关注并回应报道[10] - 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号码变更及时公布[10]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利用互动易等平台[10][11] 沟通交流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2] 说明会召开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重大事项说明会等[15] - 存在特定情形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等[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财务等情况[1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6]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违法违规[18] - 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8]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要求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告知[1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或违法违规[23]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27]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各部门和员工有协助义务[27]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7] - 证券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7] 档案管理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等内容[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2]
天奇股份(0020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