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丽(01910) - 2025年12月4日之註册成立章程细则
2025-12-11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注册成立,名称为新秀麗集團有限公司,受卢森堡大公国法律规管[1]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正办理在卢森堡商业和公司登记处注册手续[3] 股本信息 - 公司已认购股本为14,662,361.37美元,分为1,466,236,137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9] - 公司法定股本为35,000,000美元,分为3,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9] 决议与投票规则 - 特别决议案需由有权亲自投票的股东或其受委代表在不少于21个历日前发出通知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票数通过[6] - 已发行的任何类别股份所附权利,可经不少于持有该类已发行股份面值四分之三的股东书面同意修订或废除[11] - 每股股份拥有一票投票权,正式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案获简单多数票数方可采纳[38] - 批准特别事宜的决议案须获简单多数通过,特别决议案须获不少于四分之三多数通过[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最少三名非股东成员组成,董事任期三年[24] - 董事会拥有达成公司目的的最高权力[28] - 董事会会议通知须提前至少24小时书面发出,紧急情况需说明性质和理由,特定情况可豁免通知[31] 股东相关 - 一名或多名股东持有公司不少于5%缴足股本可书面申请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未按时召开,申请人可自行召开[40] - 占所有股东总投票权不少于2.5%的股东或不少于50名持有公司股份(每名股东已支付平均合共不少于2000港元)的股东可提交书面申请[40] 股息与股份处理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决定年度纯利结余分配,包括派息等[46] - 宣派后一年未领取的股息可由董事会用作投资,六年未领取可没收[46] - 若合共不少于三张股息支票或股息单在十二年内未兑现,公司可出售股东股份[46][49] 收购要约 - 要约不涉及不同类别股份时,承让公司四个月内收购不少于提呈收购股份价值的十分之九,可通知收购未收购股份[50][51] - 要约涉及不同类别股份时,承让公司四个月内收购不少于提呈收购的任何类别股份价值的十分之九,可通知收购未收购股份[51] 公司解散与章程修订 - 公司可经董事会建议,在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决定解散,委派清盘人处理资产和负债[60] - 公司可在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更改或修订章程细则,增加股东承担需全体股东及债券持有人一致通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