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 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