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方(000638)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万方发展万方发展(SZ:000638)2025-12-11 18: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 现金分红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20%[10] 特殊情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2年为负,高比例现金分红范围是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12] - 年末经审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65%,可不进行分红[12] 决策条件 - 分红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18] - 现金分配利润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应说明原因[19]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需披露相关内容[19] 重大支出定义 - 重大对外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或单笔超3500万元现金支出事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