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方(0006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 - 拟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2] -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委员会成员规则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经选举报董事会批准[2]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两天通知,可缩短或豁免[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通过[2] -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需记录保存[2] - 出席成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