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300338)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 - 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4]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及意见[15] - 如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董事会作专项说明并披露情况[15] 子公司管理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督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15] - 建立对控股子公司控制制度,明确委派人员选任和职责[16] - 协调控股子公司经营和风险管理策略[16] - 制定控股子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16] - 控股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按规定报审[16] -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16] - 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16] - 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17] 人员管理 - 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19] - 违反审计制度的单位、个人和审计人员视情节受处罚[19] 生效时间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