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辉隆股份辉隆股份(SZ:002556)2025-12-11 19:32

业务范围与持仓规定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涉及公司经营的品种[2] - 期货持仓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头寸持有时间不超现货合同规定或实际执行时间[2] 决策与管理架构 - 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决策,组长由分管期货业务副总经理担任[6] - 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制定交易策略等工作,不得投机交易[6][7] 审议与授权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达到一定标准应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0] - 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权与资金拨付权分离[12] 报告与披露 - 遇市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决策,交易员定期报告头寸情况[15][18] - 财务部指定专人对账并报送报表,含持仓等信息[19] - 开展业务应提供可行性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档案与风险处理 - 业务档案由业务小组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3] - 遇政策变化等增加风险应及时报告并平仓或锁仓[25] - 遇不可抗力按期货规定处理,交易异常启用备用设备或电话委托[25][27] 人员与责任 - 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并签保密协议[29] - 按程序操作风险公司承担,越权操作个人担责[31] - 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公司追讨,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