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2]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2]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3] - 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发生变动需披露[12]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进展或变化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5]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16]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募集资金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16]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在更正公告披露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7]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公告[17] 相关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承担相应信息披露义务[20] 文件管理与借阅 - 证券投资部对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证券投资部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31] 违规处罚 - 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原则为公平公开等[33]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信息的人员,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3]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3] - 各部门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34][35] - 信息披露违规被协会谴责等,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5] 保密措施 - 对未公开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控制知情人员范围[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37] 制度建设 - 制定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建立内控与监督机制[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1]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