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6月29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2291W[4] - 住所为上海市金山區金一路48号,邮编200540,电话(021) 57941941[6] 股本结构与注册资本 - 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2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0亿股,占比55.56%[26] - 成立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23.3亿股,占比32.36%;内资股8.7亿股,占比12.08%[26] - 现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5426175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7.3288135亿股,占69.52%;境外上市外资股3.213804亿股,占30.48%[2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426175亿元[30] 股份相关规则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7]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40] 公司治理与决策程序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6] - 董事会由5 - 19名董事组成,应有至少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分之一以上且最少3人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23] - 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通知全体董事[157] - 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5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普通股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等多项权利[52] - 股东查复制公司材料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理由并签保密协,公司可合理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5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4次财务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99]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30%[200]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00338)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