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正虹科技正虹科技(SZ:000702)2025-12-12 16: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前不得无故解职[5]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13] 出席规定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2] - 非独立董事可委托其他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12] - 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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