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与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 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 及《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