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正虹科技正虹科技(SZ:000702)2025-12-12 16: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湖 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