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8]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9] 关联交易计算与程序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9] - 日常关联交易按首次发生、协议变化、预计金额执行等情况适用审议和披露程序[10]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1] 信息披露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1] - 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相关内容并提供支持文件[19,21] 表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数[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7] 董事会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 - 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