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600725)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云维股份云维股份(SH:600725)2025-12-12 17:3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