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30054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联得装备联得装备(SZ:300545)2025-12-12 17:32

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减持披露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检查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4]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7] 交易限制与制度规定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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