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材料[18] - 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应提前十五日通知该事务所[19] 延期与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9]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事项决议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2] 表决计票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需单独计票[44] 投票权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44] 合同规定 - 除特殊情况,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非董事、高管人员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合同[45] 审计说明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特定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50] 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2]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属特别决议范围则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44]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4]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54]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部分事项可进行公证[55] - 本规则“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57] - 规则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0]
中国科传(601858) -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