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60054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四)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及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环节等 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卓 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