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6005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卓郎智能卓郎智能(SH:600545)2025-12-12 18: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或盈利且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7]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8]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除非另有规定[8] 信息披露责任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3]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落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直接责任[22] -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或本分(子)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2] 披露关注事项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时需关注[13] - 预计本期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信息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最新预计的净利润等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发生方向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3]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需立即披露[1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内幕信息[3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由董事会秘书会同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同意后预约上报[29] - 定期报告初稿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审阅修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临时报告需相关义务人及时报告,经审核或审议后披露[31] 其他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信息,且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2]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1] - 公司董事等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26]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时应坚持公平信息披露原则[27] - 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上海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2]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受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3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9]

卓郎智能(6005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Reportify